凹版装潢印刷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7707-87
凹版装潢印刷品
The intaglio prints for decorating
1987-05-18发布 1987-10-01实施
UDC
凹版装潢印刷品 GB-13022-91
The intaglio prints for decorating
本标准适用于凹版印刷工艺生产的塑料薄膜和玻璃纸装潢印刷品,包括复合膜印刷品。不适用凹版印刷纸品装潢印刷品。
1 技术要求
1.1外观
1.1.1 成品整洁,无明显脏污、残缺、刀丝。
1.1.2 文字印刷清晰完整,5号字以下不误字意。
1.1.3 印迹边缘光洁。
1.1.4 网纹清晰均匀无明显变形和残缺。
1.2 套印误差应符合表1。
注1):主要部位指画面上反映主题的部分,如图案、文安、标志等。
1.3 实地印刷要求应符合表2。
表2
注2):仅指薄膜表面与墨层之间的结合牢度
2 试验方法
2.1 试验要求
2.1.1 试验室温度为23±2℃,相对温度50%±5%。
2.1.2 试样预处理,按2.1.1的条件,在无紫外光照射环境中放置不少于8小时。
2.1.3 光源:色温为5500~6500K的D65标准光源,光源与试样台台面相距800m左右
2.2 外观
将试样放在2.1.3所规定的光源下,观察者眼睛与目视部位相距800mm左右,视觉鉴定。
2.3 套印误差
2.3.1 光源:与2.1.3相同。
2.3.2 仪器:20倍刻度显微镜,精度为0.01mm。
2.3.3 试验步骤
在2.1.3光源下,测试样主要部份和次要部位任二色间的套印误差,各测三点,分别取其平均值为主要部位和次要部位的套印误差。
2.4 同色密度偏差
2.4.1 仪器:采用带有雷登58、47和25号的滤色片及红外滤色片的反射式彩色密度计,其精度小于等于±0.02D。
2.4.2 滤色片使用
2.4.2.1 被测色为黑色、白色或灰色使用红外滤色片。
2.4.2.2 被测色为三原色按表3选用滤色片。
2.4.2.3 被测色由二种或二种以上原色相配而成,则应按表3所列滤色片分别选用。
2.4.3 试验步骤
2.4.3.1 测试时背景为白色。
2.4.3.2 根据被测色按2.4.2.选择滤色片。
2.4.3.3 用标准白板校正仪器,使彩色密度值等于白板上所规定的值,**至±0.01D,每选一次滤色片,校正一次。
2.4.3.4 成品幅面小于等于129mm×184 mm(32开)的,在同件试样同色的四角和中间各测1点;成品幅面大于129mm×184 mm(32开)的,在同件试样上均匀增测5点。
2.4.4 试验结果
2.4.4.1 每件试样同色密度偏差按下式计算
式中:Di——**次所测的同色密度;
n——所测的次数;
D——n次同色密度的平均值。
2.4.4.2 以*大同色密度偏差值为该试样的同色密度偏差。
2.5 同批同**差
2.5.1 仪器:采用积分球式测**差计,应符合GB3979-83《物体色的测量方法》中第3章的规定标准照明体为D65,测色测量视场为100,采用《CIE 1964年补充标准色度观察者》数据。
2.5.2 测量面积一般为直径ф25㎜的圆孔,如被测部位较小,则允许采用小面积观察孔,其面积不得小于25㎜2。
2.5.3 试验步骤以印刷样稿为基准先测出CIEL*a*b值,然后测量试样与基准同色同部位的色差。
2.6 墨层光泽度
2.6.1 仪器
2.6.1.1 光泽度计应包括光源和透镜,能将平行光线或稍微会聚的光束投射在补测表面上。光泽度计还包括接受器,接受器带有透镜视场光栅和用以接收所需要的反射光锥的光电池。其光路见图1。
2.6.1.2 几何条件:入射光线与被测表面的垂直线成600±0.50角(θ)。接受器的轴线应与入射光轴线的影象重合。如果在测试位置上放一块平板抛光黑玻璃,则光源的影象应落在接受器视场光栅的中心点上,测试板光照点的宽度不应小于10㎜。接受器光线的轴线与垂线之间的夹角(θ’)应等于相应的偏差相同的入射光角度。
2.6.1.3 光源:采用CIE标准C光源或D65光源。
2.6.2 仪器校正
2.6.2.1 工作标准样板采用瓷砖、搪瓷、无光泽玻璃或其他光泽均匀的材料,表面必须平滑。一个光泽度计必须配备一块一次标准样板和一块工作标准样板,样板必须定期校正,其工作特性应均匀稳定。
6.2.2.2 在每一测试阶段开始时和在测试中间隔一定时间要对光泽度计进行校准,以确保仪器的反应基本一致。在进行校准时,先将仪器作零点调整,接着使其能正确显示较高光泽度的一次标准样板的光泽度。然后再放上工作标准板读出较低标准光泽度。其读数与标准规定的数值相差不得超过1光泽度单位范围。
2.6.3 试验步骤
2.6.3.1 试样必须平整、无折皱。
2.6.3.2 分别对试样不同色层表面进行测量。该色面积在100cm2内测三个点,该色面积大于100 cm2测五个点。
2.6.3.3 每个试样每种色测量结果光泽度相差值大于5个单位时增加一倍测试点。
2.6.4 试验结果:计算试样同色光泽度的平均值作为该试样该色光泽度。
2.7 墨层结合牢度。
2.7.1 试验装置
2.7.1.1 试验用玻璃胶带纸规定见附录。
2.7.1.2 胶粘带压滚机见附录2.1 条。
2.7.1.3 圆盘剥离试验机见图2。
A盘直径ф170㎜ 宽度为55㎜ B盘直径ф65㎜ 宽度为55㎜
A、 B两盘之间的压力100N
2.7.2 试验步骤
将玻璃胶带纸粘贴在油墨印刷面,在胶粘带压滚机上往返滚压3次。放置5分钟,将试样夹在A盘上,露头的胶带固定在B盘上(见图2),然后开机A盘以速度0.6~1.0米/秒旋转揭开玻璃胶带纸。
3.7.3 试验结果
用宽20㎜的半透明毫米格纸复盖在被揭部分。分别数出油墨层所占的格数和被揭去的油墨层所占的格数。按下式计算:
墨层结合牢度=A1/(A1+A2)×100%
式中:A1——油墨层的格数;
A2——被揭去的油墨层的格数。
3 检验规则
3.1 生产条件基本相同的,同一品种,同时交货的一组单位产品为一批。
3.2 每批抽样数量一般为5件。
3.3 不合格品判断:每件产品按第2章试验方法测定产品所要求各项技术指标,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该产品为不合格品。
3.4 不合格批的判断:每批产品按抽样表或分层抽样法抽验5件,其中有一件或一件以上为不合格品,应加倍抽检复测。如仍有一件或一件以上产品为不合格品,则该批为不合格批。
4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4.1 标志 每包横头上应贴检验合格标签,注明用户单位、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厂名、出厂日期及检验员代号。
4.2 包装 根据用户要求或按产品的体积或数量用较牢固的包装分包捆扎。
4.3 运输 运输中不允许扔、砸、踏,注意防潮、防淋、防曝晒、防热烤、防重压及防腐蚀气液。
4.4 贮存 贮存环境要求防潮、防晒、防油、防霉、防腐蚀气液、不能重压,贮存期一般为六个月。
附录A
墨层牢度试验用的胶带规定